取得國內機票行程單計算進項稅額時是否包含行程單上的保險費
企業取得國內機票行程單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時是否包含行程單上的保險費?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納稅人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因此,企業取得國內機票行程單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時不包含行程單上的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