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員工上下班購買的人身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嗎
企業為員工上下班購買的人身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六條 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準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目前只有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和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支出允許稅前扣除。企業為職工支付的其他商業保險,不能稅前扣除。因此,企業為員工上下班購買的人身意外險,不可以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