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租商鋪計算繳納個稅時是先減除租賃服務繳納的稅費嗎
個人出租商鋪計算繳納個稅時是先減除租賃服務繳納的稅費還是先減除20%的扣除比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39號)第三條規定,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前扣除稅費的扣除次序調整為:
(一)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
(四)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出租商鋪計算繳納個稅時是先減除租賃服務繳納的稅費,最后減除20%的扣除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