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項目的部分工程人員為本單位員工,在現金流量表如何填報
答:參考2022年12月20日會計司答復:
“您好!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關注和支持。關于您所提問題,我們的答復意見如下:
企業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財會〔2006〕3號)等有關規定進行判斷和會計處理。“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給職工的現金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包括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本期實際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如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等,以及為職工支付的其他費用,不包括支付給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在“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