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體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險簽訂的保險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主席令第八十九號)后附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財產保險合同按保險費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印發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106號)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意外傷害保險(以下簡稱意外險),是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傷殘或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事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第四條規定,意外險的業務類型分為個人意外險和團體意外險。
根據上述規定,團體意外險屬于人身保險,不屬于財產保險,因此,團體意外險保險合同不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