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關于啟用網簽授權劃繳稅款協議業務的公告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啟用網簽授權劃繳稅款協議業務的公告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5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河北省國家稅務局、河北省地方稅務局聯合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制定了網簽授權劃繳稅款協議實施方案,通過網簽協議方式解決了納稅人簽訂協議時需在稅務機關和銀行間多次往返的問題,實現“不跑”或“最多跑一次”稅務機關即可完成協議簽訂。現將網簽協議流程予以公布,并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網簽授權劃繳稅款協議可以通過“以驗代簽”和“線上電簽”兩種方式辦理。
“以驗代簽”方式,納稅人分別去國稅機關、地稅機關辦理委托扣款事項,以系統中協議驗證通過即視為協議生效:“線上電簽”方式,納稅人登錄河北省國家稅務局“云辦稅廳”,可一次辦理完成國稅、地稅兩家稅務機關的委托扣款事項。
二、我省目前開通網簽授權劃繳稅款協議功能銀行29家,后續仍將會有銀行開通網簽功能。
三、對于暫未開通網簽功能銀行或者目前不受理“銀行賬戶名稱與納稅人名稱不一致”網簽業務銀行,納稅人按原簽約方式去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前臺辦理。
四、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以驗代簽”流程.doc
2.“線上電簽”流程.doc
3.開通網簽商業銀行列表.doc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2018年4月27日
相關附件如下:
1.“以驗代簽”流程.doc
2.“線上電簽”流程.doc
3.開通網簽商業銀行列表.doc
關于《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啟用網簽授權劃繳稅款協議業務的公告》的解讀
一、公告出臺的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通過網簽授權劃繳稅款協議方式可以解決納稅人簽訂協議時需在國地稅和銀行間多次往返的問題,實現“不跑”或“最多跑一次”稅務機關即可完成協議簽訂。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了網簽協議的兩種方式,一是在辦稅服務大廳前臺以“以驗代簽”方式流程進行簽約,二是通過網上“云辦稅廳”以“線上電簽”方式流程進行簽約。
(二)明確了河北省能夠辦理網簽協議的銀行。目前已有29家商業銀行開通網簽功能。納稅人可以辦理這些銀行賬戶的網簽協議業務。后續仍會有銀行開通網簽功能。
(三)明確了公告的執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