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稅局:停止使用部分普通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停止使用部分普通發票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發票實行不定期換版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普通發票管理,建立普通發票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提高普通發票管理水平和數據應用水平,我局決定從2024年11月1日起,停止使用部分普通發票,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取消部分普通發票的種類
(一)取消“重慶通用機打發票(三聯平推式,規格:210mm×139.7mm)”;
(二)取消“重慶通用機打發票(一聯卷式,規格:76mm×177.8mm)”;
(三)取消“重慶通用機打發票(三聯平推式,醫療門診專用,規格241mm×93.13mm)。
二、取消部分普通發票的時間安排
(一)2024年11月1日起,上述普通發票停止使用,納稅人不得再繼續開具。2024年11月1日前,納稅人已正確開具的上述普通發票不受影響。
(二)2024年11月1日至30日,納稅人應持未使用的上述普通發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繳銷手續;存在已開具上述普通發票但未驗舊情形的,應一并辦理發票驗舊手續。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