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金及折舊費在加計扣除和高新認定中的處理
在日常工作中有企業咨詢研發部門租入房屋支付的租金及自有房屋的折舊費能否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能否作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研發費的歸集范圍?我們來分析一下。
1 研發費加計扣除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第一條第(一)項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中的第2目規定,直接投入費用包括:(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2)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3)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第3目折舊費用指的是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根據上述規定,研發部門的房租及自用房屋的折舊費不能作為研發費享受加計扣除優惠。
2 高新認定研發費歸集范圍 《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第三條第(六)項第2目規定,認定條件下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直接投入費用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檢測、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固定資產租賃費。認定條件下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中的折舊費用是指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和在用建筑物的折舊費。 根據上述規定,研發部門的房租和自用房屋的折舊費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上作為直接投入費用和折舊費用,屬于研發費的歸集范圍。
作者:李老師(正保會計網線答疑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