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購進稅控設備及維護費抵減增值稅的稅會處理
經常有企業咨詢企業購進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及繳納技術維護費抵減增值稅如何進行稅會處理,我們來看一看具體規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專用設備包括金稅卡、IC卡、讀卡器或金稅盤和報稅盤;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報稅盤;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傳輸盤。
財稅[2012]15號第二條規定,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財稅[2012]15號第三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適用該優惠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都可以享受全額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優惠;
二是必須是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才能享受全額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優惠,非初次購買可憑取得的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而技術維護費沒有初次繳納的要求;
三是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要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享受全額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優惠,而技術維護費沒有要求取得專用發票;
四是購進電腦和打印機等非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不能享受全額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優惠,一般納稅人可憑取得的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五是兩項費用取得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不能再抵扣進項稅額。
六是兩項費用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兩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如何填報納稅申報表呢?

1.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2.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第11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0欄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呢?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第二條第(九)項“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賬務處理”的規定,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作者:李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