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分公司用總公司名義接了一個消防工程項目,1000萬,施工合同甲方和總公司簽的,期間一直是總公司給甲方開票及收款,今天和甲方對賬發現,分公司在施工期間曾經也給甲方也開了票,約100萬,甲方在賬里面是算進去了的,這部分怎么處理?可能算總公司把其中一部分工程給分公司做了,由分公司自己開票給甲方?



處理分公司開票問題,可先核實 100 萬工程業務真實性,查看有無分包合同等資料;再檢查分公司開票稅務合規性,確認是否正確申報納稅;然后總公司調整賬務,沖減收入并在分公司賬上確認收入;接著完善分包合同等手續;最后與甲方溝通協調,說明情況,確保各方處理一致
03/25 15:48

84785035 

03/25 15:52
我們總公司就是這個項目的分包方,甲方應該是沒有和分公司另行簽訂合同的。

樸老師 

03/25 15:55
同學你好
?你們總分公司是獨立核算還是非獨立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