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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每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超過5月31日取得的發票 還可以稅前扣除嗎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6/15 08:26

董孝彬老師 

06/15 08:28
您好,可以,當年支出真實且已發生,但在匯算清繳后(5 月 31 日后)才取得發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2 年第 15 號 跨年費用追補扣除 規定處理。在 5 年內,企業可追溯扣除,即向稅務機關申請更正原支出年度的匯算清繳申報表,將該筆支出追補至支出年度稅前扣除。需要注意,不能直接在取得發票的下一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這筆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