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一題不理解,自產產品用作在建工程 視同銷售嗎



根據現行增值稅法規和會計處理原則,自產產品用于在建工程?通常不需要視同銷售?
06/19 11:56

84784977 

06/19 12:02
老師,不需要的話為什么這一題要交增值稅

家權老師 

06/19 12:04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為銷售貨物
1.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個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營改增之后這條名存實亡);
5.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外購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工商戶;
7.將自產、委托加工或外購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外購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和個人。
題目設計錯誤,那個不視同銷售的范圍

84784977 

06/19 15:16
老師為什么我查到的是 視同銷售

家權老師 

06/19 15:17
增值稅的8條視同銷售,沒有那個在建工程的規定哈。只是消費稅才有那個規定需要交消費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