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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增值稅進項稅未抵扣663.24元。5月要交624.82元增值稅,留抵后余下38.42。這種做賬對么?我系統結賬顯示,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為624.82元,未計提稅金。麻煩老師幫忙看看是不是哪里做錯了



同學你好!
5月的 32號憑證,分錄的3行,怎么都是一樣的科目中啊,
那個4月留下來的 進項稅體現在哪里了,
07/12 14:59

84785040 

07/12 15:09
就是第一行,用的未交增值稅的貸方表示

84785040 

07/12 15:10
4月份是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借方663.24元

apple老師 

07/12 15:16
明白了,
4月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借方余額=663.24
5月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方余額=624.82
實際留抵余額=38.42
那你這樣做,把其中一個會計科目弄平。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624.82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624.82
這樣的話, 就剩下 38.42 這個余額待抵扣了,

84785040 

07/12 15:20
是的,系統顯示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為624.82元,未計提稅金。這個不影響吧

apple老師 

07/12 15:24
不計提不影響, 只要賬能對平就行,

84785040 

07/12 15:51
好的,謝謝老師

apple老師 

07/12 16:39
不客氣同學,老師應該的,工作辛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