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員工2023年3月入職,2024年10月離職,期間未簽勞動合同,2025年7月員工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賠償,公司應該怎么賠償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未簽勞動合同被辭退的賠償方式需分情況討論,具體如下1:
一、雙倍工資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需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計算周期從用工滿1個月的次日起至補簽合同前一日或勞動關系終止日,最長不超過11個月。
二、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1.違法解除情形?若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辭退(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等),屬于違法解除,需支付?賠償金?,標準為?1個月工資?(即經濟補償的2倍,因工作不滿6個月按0.5個月工資計算)。
2.合法解除情形?若辭退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如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無需支付補償或賠償金
07/19 1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