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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地下相連的建筑用地,如何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7/19 20:15

董孝彬老師 

07/19 20:17
您好,地上部分:以土地使用證確認面積或納稅人據實申報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當地適用稅額計征,公式為應納稅額 = 實際占用土地面積 × 適用稅額。
地下部分:單獨建造的,有土地使用權證按證載面積,未取得或未標明面積按垂直投影面積,暫按應征稅款的 50% 征收;與地上相連的,和地上房屋視為整體,按地上房屋規定計征,無 50% 優惠。

84785014 

07/20 15:53
與地上相連的,和地上房屋視為整體,按地上房屋規定計征,無 50% 優惠??梢耘e例說明嗎,意思地上面積+地下面積的合計數算城鎮土地使用稅?

董孝彬老師 

07/20 16:49
?您好,第一段:如果有土地使用證,以證載的地上與地下建筑合計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如果未取得土地使用證,按測定的地上與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積之和,或納稅人據實申報的地上與地下面積總和作為計稅依據。
2.依據上述計稅依據,乘以當地適用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算出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無 50% 優惠政策。
假設在某中等城市,A 企業擁有一處與地上相連的綜合性商業建筑。該建筑土地使用證上記載的土地面積為 8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積為 15000 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積為 3000 平方米 。當地規定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年稅額標準為每平方米 12 元。由于地下部分與地上相連,將其視為整體,以土地使用證記載的 8000 平方米作為計稅依據。那么 A 企業該年度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 8000*12 = 96000 元

84785014 

07/20 18:56
也就是說,地下地上一體的,地下地上面積之和按照地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交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