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 我想問下 個人合伙企業匯算清繳和企業方式一樣嗎 那種餐費費用也需要調整嗎?



(七)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以下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
財稅〔2000〕91號
2018 12/05 16:33

84784998 

2018 12/05 17:53
因為我門單位新成立一個子公司 是個人合伙企業 就是核定征收的那種 我想問下這個匯算清繳方式和企業的一樣嗎

方老師 

2018 12/05 17:56
不一計算類似,但一個是企業所得稅,一個是個人所得稅而且合伙企業是先分配后交稅。

84784998 

2018 12/05 18:00
因為這塊以前沒怎么涉及到 我知道是個稅 是不是分配是按合伙協議比例分配利潤 個稅核定征收的 到時候匯算清繳和企業有什么區別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