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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國際運輸服務不是零稅率嗎?為什么這里說是免稅不是零稅率啊



您好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的相關條款,國際貨運代理服務可享增值稅免稅的優惠。(減免性質代碼:01121306)
是貨物運輸代理服務 不是國際運輸服務 不一樣的
2019 04/27 13:21

84785031 

2019 04/27 14:19
老師,哪些是適用0稅率的

bamboo老師 

2019 04/27 14:2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4 《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一)國際運輸服務。 國際運輸服務,是指: 1.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 2.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3.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二)航天運輸服務。
(三)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下列服務: 1.研發服務。 2.合同能源管理服務。 3.設計服務。 4.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和發行服務。 5.軟件服務。 6.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 7.信息系統服務。 8.業務流程管理服務。 9.離岸服務外包業務。 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包括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其所涉及的具體業務活動,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相對應的業務活動執行。 10.轉讓技術。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服務。 ……
七、本規定所稱完全在境外消費,是指:
(一)服務的實際接受方在境外,且與境內的貨物和不動產無關。
(二)無形資產完全在境外使用,且與境內的貨物和不動產無關。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