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對稅務機關做出預期不繳納罰款加處罰款的決定不服的不是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么,為啥要向做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申請



可通過做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申請,他可以轉交,也可向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二條、十三條、十四條:“行政復議”申請書應該提交到
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或上一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2019 04/28 13:29

84784970 

2019 04/28 13:50
就是向罰款稅務機構申請但是他代轉交上級復議

季老師 

2019 04/28 15:28
是的,兩種都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