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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參與決定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屬于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嗎?



你好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①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③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⑤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⑥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⑦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⑧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2)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2019 09/09 1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