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城鎮土地使用稅,都在幾月份申報啊,比如我們一月22號,簽的土地合同,這一年都要什么時候申報呢



1、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開始。
2、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產權登記,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
3、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
4、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5、納稅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開始繳稅。
6、納稅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
2019 10/27 09:49

84785006 

2019 10/27 09:58
老師,怎么區分是耕地還是非耕地

半緣君老師 

2019 10/27 12:10
是不是農民的土地?耕地的有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