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合同一式四份,我們公司的流程是李總宋總簽字,然后找張處長蓋章,最后交給財務。但是李總出差,所以我們財務說,讓我找處長蓋章,最后交給她一份就行,李總簽字后直接留在他那里,所以我把剩下的3份帶走了,但是我現在想想不對,李總不能只簽字一份合同,4份都簽,我現在怎么辦。我們公司是分公司。總公司在外地,我還需要去外地嗎?還是剩下的三份不用李總簽字也沒事?



你可以發快遞過去簽字的哦,看你們公司的內部規定了,一般都要簽的哦
2019 11/05 15:15

84784948 

2019 11/05 15:36
如果不簽是不是代表有手里這三份是無效的,以后有什么責任也在我這?

樸老師 

2019 11/05 15:43
是的,最好是簽一下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