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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應征收增值稅嗎?為什么?



你好 提供的是什么服務
2019 12/17 15:31

84784992 

2019 12/17 15:34
題目選項沒有說明是提供什么服務。也就是提供的某些服務是不征收增值稅的嗎

meizi老師 

2019 12/17 15:38
你好 是的 也要區分 不是提供的所有服務都要繳納增值稅的

84784992 

2019 12/17 15:55
請問能舉個例子嗎?什么服務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呢?

meizi老師 

2019 12/17 15:57
你好 例如,某酒店,為內部員工提供了客房住宿、服務用餐方面的服務,該服務本來是以營利為目的、公司也具有相關資質,應屬經營行為,無論是否收費,均應視為應征增值稅;如果公司給員工提供的是工作餐、員工宿舍等,屬非經營行為,不征增值稅,這個也應是比較明確的。
再比如,某英語培訓機構,如果給內部員工提供了英語專業培訓,同樣具備上述經營行為條件,需征增值稅;但如果提供的是入職方面的業務培訓,屬非經營行為,不征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提供應稅服務,是指有償提供應稅服務,但不包括非營業活動中提供的應稅服務。
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非營業活動,是指:
(一)非企業性單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為履行國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活動。
(二)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應稅服務。
(三)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員工提供應稅服務。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見,你公司向內部員工提供的服務屬于非營業活動,雖然是取得了收入,但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所以不征收增值稅。
個人從用工單位取得的報酬屬于工資薪金所得,以自制工資單發放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