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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經濟法上批發與零售的區別是什么?



你好,零售是批發的對稱。商品經營者或生產者把商品賣給個人消費者或社會團體消費者的交易活動。特點是:每筆商品交易的數量比較少,交易次數頻繁;出賣的商品是消費資料,個人或社會團體購買后用于生活消費;交易結束后商品即離開流通領域,進入消費領域。 批發零售的對稱。是商品流通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通常有兩種情況:①商業企業將商品批量售給其他商業企業用作轉賣。②商業企業將用作再加工的生產資料供應給生產企業。 兩者區別(1)兩者的服務對象不同。批發商以轉賣者和生產者為服務對象;零售商以終端消費者(個人或集體)為服務對象。 (2)在流通過程中所處的位置不同。批發商處于流通過程的起點和中間環節,當批發交易結束時,商品流通并未結束;零售商處于流通過程的終點,商品售出后就離開流通領域而進入消費領域。 (3)交易數量和頻率不同。批發商是供轉賣和加工生產的買賣活動,所以批發商的交易量大、交易頻率低,屬資金密集型行業;而零售商則一般是零星交易,頻率很高。 (4)營業網點的設置、布局不同
2020 03/27 1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