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9月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1) 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700萬元,適用17%稅率,原材料已驗收入庫。 2)支付入庫材料的運輸費用2萬元(不含稅),已取得運輸部門開具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3)銷售產品,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800萬元,適用17%稅率。 4)企業以自產產品換取兩輛小汽車自用。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30萬元,適用17%稅率,收到汽車生產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單價15萬元,適用17%稅率。該自產產品成本20萬元。小汽車已作為固定資產入賬。 5)購進商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萬元,適用17%稅率。該批商品不含稅市場價15萬元。 6)前筆業務購進商品已經全部作為禮品送給客戶。 要求:作出相應賬務處理。



1借材料采購700
應交稅費進項稅額119
貸銀行存款819
2020 04/21 11:40

暖暖老師 

2020 04/21 11:40
2借材料采購2
應交稅費進項稅額 0.22
貸銀行存款2.22

暖暖老師 

2020 04/21 11:41
借原材料702
貸材料采購702

暖暖老師 

2020 04/21 11:41
3借應收賬款936
貸主營業務收入800
應交稅費銷項稅額136

暖暖老師 

2020 04/21 11:42
4借固定資產30
應交稅費進項稅額5.1
貸主營業務收入30
應交稅費銷項稅額5.1

84784983 

2020 04/21 11:42
材料驗收入庫不應該計入原材料嗎

暖暖老師 

2020 04/21 11:42
借主營業務成本20
貸庫存商品20

暖暖老師 

2020 04/21 11:43
5借原材料10
應交稅費進項稅額1.7
貸銀行存款11.7

暖暖老師 

2020 04/21 11:43
6借銷售費用11.7
貸原材料10
應交稅費銷項稅額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