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自建固定資產,三月一日借款用于該在建工程,10月1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10月31日進行竣工結算,借款期限10個月,借款利息10個月,那么這筆借款利息里,哪段期間的利息費用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呢?所得稅下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期間跟自建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有關系么?謝謝



1、向金融機構借款利息可在當年據實扣除(1-2月)。2、按照資產的稅務處理規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計稅基礎為竣工結算前的支出(3-10月),通過折舊方式稅前扣除。
2020 06/22 16:21

84785017 

2020 06/22 16:23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計稅基礎為竣工結算前的支出(3-10月),老師,我不太理解這句話,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期間不是到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停止么?為什么因為計稅基礎就要到竣工結算了呢?

劉之寒老師 

2020 06/22 16:31
嚴格來講,這里就是常說的稅會差異。但在實務工作中,通常稅會一致,因為會計上會以竣工決算作為達到可使用狀態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