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事業單位做賬) 該事業單位在2019年時為非預算單位:收入來源于上級單位的項目經費,所有支出均有自己的資金賬戶,不與財政發生任何關系。但2020年改革為預算單位。已建立新的財政零余額賬戶,原資金賬戶轉為自有資金賬戶。原資金打算全部上繳財政,但財政局最后決定不回收剩余資金。1月份依然使用的是自有資金賬戶,2月份開始啟用零余額賬戶,同時自有資金賬戶同時也在使用。 (1)已經錄好初始數據(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的前提下,在年初做帳時,應該如何銜接?有哪些必做的分錄。 (2)以后自有資金在支出是要做預算賬嗎?



1,如果期初已經錄好期初,直接按后面的發生經濟業務處理就可以了。根據經濟業務來決定哪些是必須要做的。
2,不需要的,預算會計是核算預算資金。
2020 07/17 1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