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已確認公允價值變動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轉讓凈收益按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進行納稅調整嗎?如要調整,具體怎么調?



您好,轉讓凈收益是需要調整的。在匯算清繳A105030表單調整。即稅法按售價與初始入賬金額做應納稅所得額。
2020 12/3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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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31 16:12
會計利潤是售價與前一期確認的公允價值的差,稅法利潤是售價與初始入賬金額的差,這兩個差不一致所以要進行納稅調整。老師,我這樣理解對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