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新收入確認準則,必須全部企業都使用嗎?舊準則可以用到什么時候。



同學,你好。
在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的通知》(財會〔2017〕22號)中規定:
一、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上述規定,上市公司分別在2018年1月1日和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準則,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到2021年1月1日都執行新收入準則。
因此,如果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或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等的企業,2021年1月1日不執行新收入準則。
2021 01/07 11:35

84785038 

2021 01/07 11:44
不執行新會計準則的,收到電子匯票,是否需要確認收入,做無票收入,申報增值稅。2021年執行新準則的是否需要在2021年1月申報上年度12月增值稅時,將2020年的未開票收款做無票收入申報

李木子老師 

2021 01/07 12:04
同學,你好。不好意思,具體問題要看當地稅收政策。不同問題也可以重新發起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