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對于圖片中那道題,bc選項不理解。對于遠期合同,企業可以將遠期合同的遠期要素和即期要素分開,只將即期要素的價值變動指定為套期工具,



第三十三條 企業根據本準則第七條規定將遠期合同的遠期要素 和即期要素分開、只將即期要素的價值變動指定為套期工具,或者 將金融工具的外匯基差單獨分拆、只將排除外匯基差后的金融工具指 定為套期工具的,可以按照與前述期權時間價值相同的處理方式對遠 期合同的遠期要素或金融工具的外匯基差進行會計處理。
您看一下呢,這是準則原文。
2021 04/19 0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