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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2·單選題】北京市甲公司受托分別為乙、丙企業各加工一批產品;與乙企業簽訂合同,原材料金額200萬元由乙企業提供,甲公司向乙企業收取加工費50萬元;與丙企業簽訂合同,原材料金額40萬元由甲公司提供,合同又注明加工費10萬元。甲公司該加工業務共計應繳納印花稅(??? )元。 【解析】甲公司該加工業務共計應繳納印花稅=50×0.5‰×10000+40×0.3‰×10000+10×0.5‰×10000=420(元)。 這道題目沒看明白為什么這么做



同學你好
現在承攬合同的印花稅率是萬分之三呢,就是說加工費50萬和10萬,應是按萬分之三交印花稅
原材料金額40萬元由甲公司提供,——由于是由甲公司提供,相當于甲公司銷售材料,所以按購銷合同的萬分之三交印花稅;
2021 05/18 14:12

84784959 

2021 05/18 14:42
攬合同的印花稅率 到底是百分之幾

立紅老師 

2021 05/18 14:43
同學你好,承攬合同是萬分之三;

84784959 

2021 05/18 15:04
額,請問您學過注會嗎

立紅老師 

2021 05/18 15:05
同學你好,沒有的,考的是注稅;

84784959 

2021 05/18 15:06
您在研究一下承攬合同的印花稅到底是多少吧

立紅老師 

2021 05/18 15:12
這是21年印花稅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