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轉回以前年度計提的壞賬準備,產生的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還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如何理解



比如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上升時確認投資收益,但稅法并不確認投資收益,而等最終處置時才能確認投資收益的實現,最后處置時確認的投資收益才進行納稅,這個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就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壞賬準備,計提的當期在所得稅的處理上要進行納稅調增,這個就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等最終發生壞賬時才允許企業做為損失抵減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2021 08/24 1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