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個題稅前扣除,這個題該怎么理解呢,是把工資支付給了勞務派遣公司,還是支付給個人了? 【計算題】甲公司“應付職工薪酬”賬戶明細帳中列示: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總額合計200萬元(含勞務派遣由甲公司發放工資的員工工資20萬,臨時工工資12萬);發生職工福利費合計30萬元;發生職工教育經費10萬元:撥繳工會經費2.4萬元已取得《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請問工資總額、三項經費可以稅前扣除金額是多少?納稅調增金額是多少? 【解析】(1)工資總額應為200萬元,可以稅前扣除;



您好,格斗題目,是支付給個人了
2021 12/02 1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