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2×18年度實現的利潤總額為1000萬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國債利息收入100萬元,該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該企業當年按稅法核定的全年計稅工資為400萬元,全年實發工資為360萬元,當年的營業外支出中,有20萬元為稅收滯納金支出。除上述內容外,該企業再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要求: (1)計算該企業2×18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2)計算該企業2×18年度的應交所得稅金額。 (3)編制該企業應交所得稅、結轉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4)計算該企業2×18年實現的凈利潤額。



您好,計算過程如下
1.應納稅所得額=1000-100+(400-360)+20=960
2021 12/26 02:31

朱小慧老師 

2021 12/26 08:19
2.所得稅金額=960*0.25=240
3.
借:所得稅費用24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240
借:本年利潤240
貸:所得稅費用240
4.凈利潤960-24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