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就是我們公司11月份的工資,是從對公轉給員工的,那賬務處理發放工資的時候,應該是怎么寫呢?有社保個人承擔部分,申報個稅的時候是按照對公發放金額申報的



一、計提工資的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工資
借:銷售費用——工資
借:生產成本——直接人工
借:制造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備注:按應發的總額計提工資。
二、發放工資,分錄是: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三、按應發工資的總額進行個稅申報。
2022 01/14 17:51

84784977 

2022 01/14 18:51
10月底計提工資的時候,是按照個稅申報金額計提的,但是發放的時候,需要扣除社保個人部分,這樣的話,我申報個稅的金額是不是少了呢

江老師 

2022 01/14 18:53
一、那是你計提金額計提少了,可以補提。
二、至于你申報的金額,看你是按應發工資申報的,還是說按實發工資申報的,應是按應發工資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