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人借款跨年且超過一年,要交稅嗎?


你好,對于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長期不還的處理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應該讓合伙人盡快還款,稅務查到要交稅的
2022 04/13 1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