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自營出口貨物的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為13%、退稅率為11%,2019年6月和7月經營情況如下:6月業務:(1)外購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400萬元,增值稅稅額52萬元,本月生產領用80%,企業不動產在建工程領用5%;外購動力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200萬元、增值稅稅額26萬元;為生產出口貨物從國內購進免稅材料(非免稅農產品),支付價款20萬元,并且當期全部領用且生產的貨物全部出口(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內銷貨物,合同規定的不含稅金額為300萬元,本月應收回60%的貨款,其余貨款于7月10日前收回。出口貨物離岸價折合人民幣500萬元(3)將自產的新產品分配給投資者,該批產品成本為30萬元,成本利潤率為10%7月業務:(1)本月在國內購進各種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增值稅稅額共計25萬元(2)內銷貨物1200件,開具普通發票,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00元;將與內銷貨物相同的自產貨物400件用于本企業招待所,貨物已移送(3)收回6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內銷貨物剩余40%的貨款。假定上述相關票據均在取得的當月通過認證并允許抵扣。



你好,同學,這是需要問什么?
2022 05/20 22:31

84785034 

2022 05/20 23:40
(1)計算2019年6月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2)計算2019年6月出口貨物的免抵退稅額。(3)計算2019年6月應納增值稅額。(4)計算2019年7月應納增值稅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