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食品加工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從農業生產者手中購進一批玉米全部用來加工生產增值稅率13%的食品,兩個支付收購價款1萬元。并開收購發票,另支付不含稅運費3000元,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驗收入庫和上午未發生領用,因管理不善損失1/5,則該項業務中與抵扣的進項稅額為



你好;??
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10000×10%+3000×9%)×(1-1/5)
2022 10/08 0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