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查賬征收方式的個人獨資、合伙企業,在匯算清繳時能否彌補虧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財稅[2000]91號):十二、個人獨資、合伙企業實現年度經營所得用于本企業上年度彌補虧損的審批事宜按照《個人所得稅查帳征收企業稅前彌補虧損的審核管理辦法》(附件5)執行。附件5:個人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稅前彌補虧損的審核管理辦法為加強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稅前彌補虧損的管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結合我市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一、稅前彌補虧損的適用范圍 在我市范圍內實行查賬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及其他個人獨資、合伙性質的企業的年度虧損,允許用本企業下一納稅年度的生產經營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2017 06/29 08:49

良老師1 

2017 06/29 09:09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財稅[2000]91號):十二、個人獨資、合伙企業實現年度經營所得用于本企業上年度彌補虧損的審批事宜按照《個人所得稅查帳征收企業稅前彌補虧損的審核管理辦法》(附件5)執行。附件5:個人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稅前彌補虧損的審核管理辦法為加強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稅前彌補虧損的管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結合我市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一、稅前彌補虧損的適用范圍 在我市范圍內實行查賬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及其他個人獨資、合伙性質的企業的年度虧損,允許用本企業下一納稅年度的生產經營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