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這個48題的A選項怎么理解?為何在該動產上設立抵押權的出賣人也可以優先于動產的浮動抵押權人呢?



同學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
第五十七條 擔保人在設立動產浮動抵押并辦理抵押登記后又購入或者以融資租賃方式承租新的動產,下列權利人為擔保價款債權或者租金的實現而訂立擔保合同,并在該動產交付后十日內辦理登記,主張其權利優先于在先設立的浮動抵押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在該動產上設立抵押權或者保留所有權的出賣人;
(二)為價款支付提供融資而在該動產上設立抵押權的債權人;
(三)以融資租賃方式出租該動產的出租人。
2022 11/16 15:12

84785028 

2022 11/16 15:25
就是不太理解為何抵押權人會優先于動產浮動抵押?

沈家本老師 

2022 11/16 15:28
這個是因為動產浮動抵押是便于企業生產經營而設立的。所以他的優先性會低于抵押登記。

84785028 

2022 11/16 15:35
那動產的浮云抵押效力好低呀。又是不能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的買受人,留置權人也優先,現在這樣的抵押人,所有權保留的買賣人,以及融資租賃的出租人。可以再問問老師E是為何錯了。就因為E沒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只是真實的出租方,所以他沒有所謂的優先權?

沈家本老師 

2022 11/16 22:20
是的,以經營方式出租的這個出租人本身的權利等級就是很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