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購買方已抵扣的情況下開具紅字信息表,需要填寫已抵扣的這張發票的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嗎



答:是的,需要填寫已抵扣這張發票的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應填寫原發票的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即抵扣前發票的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這是因為,由于發票的抵扣,發票項下的金額發生變化,因此開具紅字信息表還需要填寫發票抵扣情況,保證發票的審核會有正確的材料支撐。另外,正常開具的發票,在進行抵扣后,不得再次開具紅字信息表,應當在原發票上打上“已抵扣”的字樣。拓展知識:在開具紅字信息表時,還需要填寫以下信息:發票類型、所得稅銷售額、受票方名稱、發票上的合計金額、稅率、稅額、開票日期、發票銷售方的名稱、稅號、地址、電話等內容。
2023 01/14 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