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現在一般納稅人符合郵政、電信、現代、生活服務的,還能加計扣除進項嗎?都是按照進項*10%嗎?



是的,一般納稅人符合郵政、電信、現代、生活服務,可以加計扣除進項,按進項發生額*10%進行計算扣除,具體可分為三個部分:
一、在符合條件的郵政、電信、現代企業的增值稅發票中,發票上標注“增值稅普通發票”和“納稅人可以從應稅項目進行加計扣除”,且符合以下條件使用者可以從應稅項目按照10%進行加計扣除:
1.符合條件的郵政、電信、現代服務企業發出的服務,包括:
(1)電信服務;
(2)郵政服務;
(3)現代服務,如互聯網服務、移動網絡服務、咨詢服務、網絡技術支持服務、軟件開發服務等;
(4)生活服務,如體育健身服務、休閑娛樂服務、購物服務、餐飲服務等;
二、發出上述服務的郵政、電信、現代企業,不僅要滿足發票上標注“增值稅普通發票”和“納稅人可以從應稅項目進行加計扣除”的規定,還要滿足企業的經營性質符合國家認可的行業規定,才能夠加計扣除10%。
三、企業若是發出其他服務(如建筑安裝服務、文化娛樂服務、技術服務、咨詢服務、科技推廣服務等),只符合發票上標注“增值稅普通發票”和“納稅人可以從應稅項目進行加計扣除”的規定,則不能進行10%加計扣除。
因此,以上就是一般納稅人符合郵政、電信、現代、生活服務的,還能加計扣除進項的情況。拓展知識:加計扣除的實施要求是:供應商提供的服務必須是合法的、收取的費用也必須合法,并且有相應的發票,這些發票必須標明“增值稅普通發票”和“納稅人可以從應稅項目進行加計扣除”,方可加計扣除。
2023 01/20 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