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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4號》生效日期是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規定,“財務報表的報告日期”的生效日期為2013年1月1日。這一準則明確指出了企業發布財務報表的報告日期。根據本準則,企業發布財務報表時,所報告的日期應以其所報告財務狀況最新確定的月份和年份作為報告日期。此外,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財務報表報告日期,不一定要采用報表最新報告日期。
拓展知識:國家財政部出臺的《企業會計準則》主要是為了更好地推動企業會計工作的規范化和現代化,促進和開展科學的會計核算工作,提高企業會計工作的質量,進一步推進金融監管工作,實現企業會計準則的規范化。
2023 01/21 1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