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2年12月底了,有些報銷發票還沒開,那么可不可以等到23年1月的再來開具去年12月報銷的?



一般情況下,是不能開具去年12月報銷的發票的。稅務機關規定,發票購貨方應在收到發票后15天內,將發票轉入下一個月,以申報報銷。如果把發票等到23年1月去開具,那么就超出了規定的時間。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發票開具有一定的有效期,超出有效期后,就不能報銷,因此,建議盡早完成發票開具并盡快報銷以免錯過有效期。另外,此外有可能會出現發票空白、缺失等情況,稅務機關都不會放行。因此,企業報銷前要對發票信息進行查驗與核對,以免出現無法報銷的情況。
拓展:發票所定義的“有效期”是指發票正式開具后的三個月內,發票上面列明的計稅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開具發票時需要注意發票上的日期一定要正確,否則發票將被視為無效。超過三個月購貨方就不能通過該發票進行報銷,因為發票已經過期。
2023 01/26 1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