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匯算清繳時,工資薪金支出的賬載金額和實際發生金額,是怎么填的呢?包含次年發放本年的工資嗎?因為我們是本月計提,次月發放上月工資的,就會產生2021年12月的工資在2022年1月發,那這個1月發的工資要算入嗎?算入的話,是2者都算入嗎?



在匯算清繳時,工資薪金支出的賬載金額和實際發生金額應該按照實際發生金額填寫,也就是在這期間實際支出的工資薪金金額,不管計提未發放都要算入實際發放金額中。所以,次年發放本年的工資也要算入,如果本月計提次月發放上月工資,那么這個次月發放的工資也要算入,無論是賬載金額還是實際發生金額均需要算入。
除了上述例子,可能還有一些薪資支出,例如加班補助、話費報銷等,也都應該算入工資薪金支出中,同時記入賬載金額中和實際發生金額中。
需要注意的是,匯算清繳要求納稅人按照實際發生額來報送,所以,當我們填報匯算清繳表時,一定要正確填寫實際發生額,以免出現稅款計算錯誤的情況。同時,實際發生額的確定也是基于實際支出的,因此,在處理工資發放時,應當按照實際情況來嚴格把關時間,以確保稅款計算正確。
2023 01/28 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