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公司有一個員工每個月工資是1萬,他每個月都要交個稅,聽說到年底了匯算清繳是不超過多少就不用交稅,到時候這個錢是要返還他嗎。



按照目前的政策,大部分從個傭收入繳納個稅的個人,自2018年1月起,有效稅前扣除項目,每月可以免征2,000元,每年可以免征24,000元。也就是說,在每月工資1萬元的條件下,該員工只需繳納收入超額部分的稅費,并且年度累計有效稅前扣除額(教育經費、贍養親屬等)不超過24,000元,就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如果該員工的累計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超過了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在年底匯算清繳時抵扣,余額將返還給他。
拓展知識:年度累計有效的個稅扣除項目主要有:子女教育經費、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親屬等。如果員工在一年內沒有有效扣除項目,可以在匯算清繳時補繳稅款,以保證其不超過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3%。
2023 01/29 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