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建筑勞務分包沒有在項目所在地預繳,現在項目所在地要求補繳,那經營所在地已經繳納了增值稅及附加,請問我補繳了項目所在地稅款,經營所在地可以退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如果經營所在地已經繳納了增值稅及附加,而項目所在地又要求補繳,則補繳稅款不可以申請退還。
原因是,根據《征收管理法》的規定,該稅款的有效的稅收管理區域應該在項目所在地,因此稅款應該由項目所在地收取,而經營所在地只是作為備用地收取了相同稅款;另外,如果多方都收了這一稅款,那么會極有可能涉及到重復征收的問題,所以當項目所在地發起了補繳要求時,依據規定項目所在地是應當補繳的。
因此,當項目所在地發起補繳要求時,經營所在地已繳稅的情況下,不可以申請退還,主管稅務部門將酌情處理。
2023 02/06 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