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部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1號》中: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納稅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規定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繼續實施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6號)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 以上政策如果2022年招聘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你好,可以的,這個政策截止到2023年年底
2023 05/11 15:09

84784973 

2023 05/11 15:19
2022年6月招聘的員工屬于退役士兵,到現在11個月,那么我這個月報稅就可以抵扣6000*11\\12這個金額的抵減優惠了嗎?

郭老師 

2023 05/11 15:21
可以的,可以這么做的。

84784973 

2023 05/11 15:40
享受小規模六稅兩費減征政策和退伍士兵政策,是先減退伍士兵政策的金額后再減半嗎?

郭老師 

2023 05/11 15:41
對的,是的,是這么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