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出口報關單上單位法定單位,第二單位,申報單位三個都不一樣,進項發票按出口報關上哪個單位來,才可退稅沒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 第二項第(五)條規定:2013年5月1日以后報關出口的貨物(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為準),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申報出口退(免)稅提供的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第一計量單位、第二計量單位,及出口企業申報的計量單位,至少有一個應同與其匹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計量單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商品名稱須相符,否則不得申報出口退(免)稅。 比如報關單上的單位是千克和套,而進項發票是套,符合政策規定可以申報退稅。?
2023 07/31 1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