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案例三,第二問,票據抗辯里有個法條是,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持票人進行抗辯,這里問的是甲銀行拒絕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是不是這個支票必須是無條件支付的委托,那要是有無條件支付的委托,A公司說貨物不合格,不承擔票據責任是可以的對嗎?那A公司能通知銀行讓銀行不付款嗎?他該怎么不承擔啊?



同學,您好,支票是無條件的委托,所以雖然A簽發票據附了條件,但是B公司向甲銀行提示付款,甲銀行不能以這個條件為由拒絕付款,但是A公司和B公司之間存在直接債權債務,所以B公司如果向A公司要求付款,A公司可以以這個條件為由拒絕,但是這道題是因為票據缺乏必要記載事項,這種情況下,是絕對抗辯權,甲銀行可以拒絕的。
2023 09/03 1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