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的試運行收入是否能沖抵在建工程,還是應該做收入



您好,這個沖減成本就可以
2023 10/13 14:49

84784987 

2023 10/13 14:52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15 號 企業將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或者研發過程中產出的產品或副產品對外銷售(以下統稱試運行銷售)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企業會計準則第 1 號——存貨》等規定,對試運行銷售相關的收入和成本分別進行會計處理,計入當期損益,不應將試運行銷售相關收入抵銷相關成本后的凈額沖減固定資產成本或者研發支出。試運行產出的有關產品或副產品在對外銷售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1 號——存貨》規定的應當確認為存貨,符合其他相關企業會計準則中有關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確認為相關資產。本解釋所稱“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產出的產品或副產品”,包括測試固定資產可否正常運轉時產出的樣品等情形。
請問這個是怎么回事

東老師 

2023 10/13 14:58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因進行試運轉所發生的凈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借“在建工程——其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科目。
企業的在建工程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取得的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的、能夠對外銷售的產品,其發生的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時,按實際銷售收入或按預計售價沖減工程成本。借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科目,貸記“在建工程——其他支出”科目。

84784987 

2023 10/13 15:25
對,我也是很困惑,查出來兩種結果,不過我們公司適用企業會計準則,想問一下老師應該怎么樣呢

東老師 

2023 10/13 15:26
所以說,我覺得沖減成本,如果你不放心也可以聯系稅務問問
